3月26日,一位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为骑共享单车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车碾压,送医后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调查发现,儿童能违规骑行ofo,和ofo车锁“容易打开”有很大关系。业内人士透露:像ofo这样的机械锁,一旦使用时间较长,车锁上面必有磨损不均匀的痕迹,“很多小孩不需要手机,就可以根据这些痕迹破解密码。”(新闻晨报3月28日)
当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骑着五颜六色的单车时,作为一位普通老百姓你有什么感受?我的感受有四点:一是企业太会赚钱了;二是出行不仅潮流而方便便宜了;三是乱停乱放太影响市容市貌了;四是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应该不大。可是上述交通事故的出现出乎我的意外,万万没有考虑到孩子也能骑上他们口中的“小黄车”。小小的生命就这样失去,我们在惋惜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思考这究竟该由谁来买单呢?
任何最普通的事件和最潮流的事物扯上关系,那么它就能变成新闻,引起关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明确: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共享单车都是实名制,昨日中国青年网记者尝试用一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身份证号在ofo平台注册,未满12周岁不能骑共享单车的提示出现在页面上。但在使用环节,ofo开锁只要密码即可。实名验证存在漏洞,单车公司平台监管也存在问题。单车公司是否应该为此承担主要责任呢?
共享模式的出现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ofo事件把素质争论和思考推到了社会大众面前,也许是它的一种“贡献”。共享单车在提高便利的同时各种不文明现象接连出现,不断地考验着市民的素质。乱停乱放,不规范地停车和不文明的使用都给儿童骑行创造了“机会”。有的市民利用完之后甚至停在自家庭院,这无疑给孩子安全问题增加了巨大的风险。
未成年儿童在交通安全意识上认识不够。一方面很多家长对孩子骑行自行车的行为并不在意,在自己使用共享单车的同时并没有叮嘱孩子不能自己单独去使用,没有将共享单车可能给孩子带来危险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另一方面学校在这一新兴事物出现之后没有注重对孩子进行隐藏的风险方面的宣传教育,家长的不重视,学校的疏忽是否都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长江网网评员:刘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