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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高调出狱\"案当事人获刑5年 将上诉
黑衣男子列队、鞭炮迎接、摆宴聚餐……山西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绰号“程三”)高调出狱后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7月13日,该案在山西省阳城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其中,程幼泽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法院将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程幼泽等14名被告人事先对迎接程幼泽出狱进行有组织的谋划商议,并购买迎接所用鞭炮、预定宴会酒店、统一部分迎接人员服装,于2016年5月23日,在晋城监狱大门外,组织或参与迎接程幼泽出狱,聚集人数众多,且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并在程幼泽释放走出监狱时燃放鞭炮、礼花炮,身着黑色T恤人员列队迎接、献花、喊口号、喧嚣吵闹,引起群众围观,致使晋城监狱不得不请求增派武警加强警戒,延迟部分减刑人员释放时间。
据判决书显示,程幼泽此前出狱系被减刑后释放,“高调出狱”事件发生后,其减刑部分被撤销。阳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使晋城监狱“劳务加工推介会”会议多次被中断,晋城监狱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其行为给晋城监狱造成了无法精确计算的严重损失,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受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法院据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此外,此案的其余13名被告人也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获刑4年6个月到1年。
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在一审宣判结束后会见程幼泽时,程幼泽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他也将继续为程幼泽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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